百亿比特币案伦敦法庭内外:
跨境洗钱、加密资产追索与司法博弈
计划于2025 年 9 月 29日开始的伦敦南华克刑事法庭对钱志敏的审判,将是数字货币时代对跨境金融犯罪监管和治理的一个里程碑式的考验和转折点
(本文首发于财新网 10/09/2025 专栏文章)
似乎没有什么故事脚本比真实的故事更“惊悚离奇”。
2025年9月的伦敦,秋意渐浓。南华克刑事法庭(Southwark Crown Court)即将再次成为中英法律界和媒体关注的焦点。震惊全球的钱志敏百亿比特币洗钱案的更多细节将在本月底开始的庭审中进一步揭晓,而有关跨境洗钱、加密资产追索,以及数字货币时代中外司法和监管博弈的思考也将继续深化。
已被中外媒体广泛报道的钱志敏案不仅是中国非法集资史上的标志性事件之一,也是英国司法史上最大规模的加密货币洗钱案。涉案主角钱志敏(又名“Yadi Zhang” “花花”)被控通过天津蓝天格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在2014-2017年间以金融科技、加密货币、智能养老、“生命环”等花哨项目推销收益率100%-300%的庞氏骗局类“投资理财”产品, 实施经济诈骗,向近13万“投资”受害者非法集资高达430亿元人民币。
2017年, 随着央行等七部委的“9.4禁令”出台, 所有ICO(首次代币发行)被叫停, 定性为非法融资, 并关闭境内虚拟货币交易平台。蓝天格瑞崩盘爆雷,钱志敏将非法集资款项转换为比特币, 并出逃海外。英国警方在2018-2021年通过对其伦敦助手Jian Wen的反洗钱调查缴获6.1万枚比特币, 钱志敏于2024年4月在伦敦落网。时至今日, 每枚比特币价格已突破11万美元, 涉案比特币市值高达67亿美元(约50亿英镑, 470亿元人民币), 已经超出了当年集资诈骗的总规模。这个规模, 全球史无前例, 无疑既给受害人带来了希望, 也让各方博弈加剧。
自案发以来,各路中英律师在刑事程序、民事程序两条赛道上纷纷使出浑身解数, 希望在跨境司法程序博弈中杀出一条血路。这个案件博人眼球, 厘清背后法律关系的工作却复杂而枯燥。2014-2017年实施非法集资经济诈骗的是以钱志敏为首的若干个人, 但以蓝天格瑞公司的名义操作, 是否构成公司犯罪?刑事和民事追缴程序中, 如何处理公司的法律角色和关系?
更重要的是, 非法集资(投资诈骗)的“犯罪行为”发生在中国, 钱志敏出逃并最终在与中国没有引渡条约的英国落网, 比特币资产在英国被查封。
从该案另外一位关键人物——“白手套”Jian Wen历时3年两次审理才能定罪的经历看来(案件详情和重要时间线请见文末图表), 对钱志敏的审理也将成为英国检方一块难啃的“硬骨头”。
一方面,钱志敏早就聘请了“适合”她的辩护律师 Roger Sahota做无罪辩护, 完全否认任何欺诈或洗钱的指控。根据其辩护律师所做的公开声明, 坚持称通过合法手段获得的大量比特币是钱志敏的投资所得, 断然否认中国方面的指控, 称2017年中国政府对成功的加密货币投资人进行打压, 造成她不得不秘密逃离中国, 以免遭受不公正的迫害。而她的这位辩护律师所擅长的专业领域正是:加密资产、红通和反引渡。
另一方面,就目前公开信息而言, 英国公诉机构——皇家检察总署(Crown Prosecution Service “CPS”)对钱志敏的指控也非常有限, 既没有对其提出欺诈罪名的指控, 也没有提出洗钱指控, 这应该是有原因的。鉴于欺诈行为发生在中国, 受害人也在中国, 没有使用英国公司或主体实施欺诈, 也没有通过英国金融机构转移犯罪财产, 除非能够有效构建一两个与英国有关的连接点,英国公诉机构才有可能提出相应的欺诈罪名指控。让人些许意外的是, 截至目前的公开信息显示, 检方对钱志敏的两项指控是:(1)非法持有和转让加密货币; (2) 获取、使用、持有犯罪财产, 并未提出洗钱罪名指控。
此外, 对中国的受害者而言, 在英国针对犯罪所得的民事追缴程序中, 他们需要“自行维权”。
根据检方申请, 依据英国《2002年犯罪所得法》(POCA), 高院于2023年12月18日对警方缴获的比特币资产作出财产冻结令(Property Freezing Order, under s.245A of POCA), 禁止资产转移或处理, 直至民事追缴程序(civil recovery proceedings)结束或有进一步的高院裁定。
2024年9月18日, 依据POCA第五章, 英国公诉署署长(Director of Public Prosecutions)就钱志敏案和Jian Wen案查获的资产启动违法所得民事追缴程序(civil recovery of the proceeds of unlawful conduct)。一旦取得法院授予的民事追缴裁定(civil recovery order), 巨额比特币即可移交给英国执法部门的指定受托人——通常是官方接管人(Official Receiver)。根据此前金融时报的报道, 若相关财产无人提出合法权利请求, 英国通常会将没收资产的一半分配给警方, 另一半归入内政部, 也就是进了英国政府的腰包。
因此, 作为有利害关系的相关方(受害人)须依据POCA第281条向英国高院提出s.281 POCA 申请, 提出权利主张(interest claim)。但s.281申请须满足若干关键条件, 这又无法回避证明受害人财产权益与被缴获冻结的比特币资产之间的权属关系, 以及受害人出于他人非法方式被剥夺了该等财产权益。比特币作为虚拟货币的去中心化、匿名性这些特征势必使涉案比特币的链上追踪溯源、权属确认、证据收集都极具挑战。况且, 钱志敏声称这些比特币是她的合法投资形成的合法资产。
事关巨额资产, 2024年10月22日, 英国皇家检察总署在其网站上发布了致蓝天格瑞诈骗案受害人的通知(Notice to Victims of the Lantian Gerui Fraud), 称不会立即寻求法院裁定, 而是会等待受害人提出申请。但同时, 皇家检察总署也重申:英国会认真履行其在国际条约下对任何追偿资产所应承担的国际义务, 但在民事程序进展到s.281 POCA claims主张申请被得到考量之前, 任何国家之间的合作都不太可能先行开展。
此外, 由于Jian Wen去年已定罪, 英国皇家检察总署与警方已向法院申请没收令(Confiscation Order)。法院评估Jian Wen所获“犯罪收益”及其“可用财产”后, 于2025年1月10日颁发了300多万英镑的没收令, Jian Wen须在3个月内支付, 否则可能面临7年额外刑期。
而另外一条民事路径——在英国申请蓝天格瑞公司的海外清盘, 截至目前也并无实质进展。
2024年7月10日, Wang Wu作为呈请人(petitioner)向英国高院申请蓝天格瑞公司清盘。经过跨境送达、公告等程序, 英国高院排期到2024年10月16日开庭, 但随后又延期到2024年11月15日开庭。截至目前, 英国高院既未驳回清盘澄清, 也未颁发清盘令, 亦未公示任何临时性裁判。考虑到跨境清盘异常复杂, 而清盘程序又不可避免地与刑事程序、民事追缴程序交织, 这条路是否行得通仍是个巨大的问号。
看到这里, 很多人可能会习惯性地觉得“正义缺失”或至少是“正义迟到”, 怎么能让这样的大骗子如此逍遥法外?国内案发7年才在海外落网, 还能这么钻司法程序的空子?中英之间虽然没有引渡条约, 但是也有关于刑事司法协助的条约,政府间对接商讨赔偿岂不更为直接高效?
朴素的情感容易理解, 但刑事犯罪本就是罪犯与执法者道高一尺魔高一丈的豪赌。司法主权独立, 中英之间2013年的《中英刑事司法协助条约》到底可以互相“协助”到何种程度, 有待观察。此外, 中国和英国都是反洗钱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 (Financial Action Task Force “FATA”)的成员国, 可以援引该框架下可能的路径寻求国际合作。但刑事司法协助、国际合作, 终究都是“帮忙做事儿”, 引渡才是“把人送走”。
刑事角度看, 钱志敏在英受审的定罪量刑及其无罪辩护和反引渡策略的博弈, 值得拭目以待。美国辛普森杀妻案的世纪审判让世人深省程序正义、形式正义与实质正义的思辨。加密货币, 这一诞生在本世纪的创新是否会通过一个诈骗犯的乾坤大挪移考验当代司法制度?
民事角度看, 追赃挽损本是国际条约下的共识和义务, 但中国强调通过行政机制尝试快速对接赔偿,并通过外交层面请求协商促使资产归属合法受害者, 而英国强调通过法律制度冻结与追赃犯罪资产, 受害人权益通过法律程序提出权利主张, 检察机关、政府都在法律体系内运作。两套不同机制, 都需要面对资产定义、权属确定、法律适用、国际合作程序等多重挑战。
计划于2025 年 9 月 29日开始的在伦敦南华克刑事法庭对钱志敏的审判,将是数字货币时代对跨境金融犯罪监管和治理的一个里程碑式的考验和转折点。
钱志敏百亿比特币洗钱案背景和时间线
2014年,中国比特币“元年”后的第一年,一家叫蓝天格瑞的电子科技公司在天津设立,实控人就是案发后被媒体广泛报道的超级女骗子钱志敏(又名“Yadi Zhang”“花花”)。该公司在2014-2017年间以当时时髦且火热的金融科技、加密货币、智能养老、“生命环”等花哨项目推销收益率100%-300%的庞氏骗局类“投资理财”产品,实施经济诈骗,非法集资、吸收公众存款高达430亿元人民币。钱志敏从2014年6月起,就以蓝天格瑞公司法定代表人任江涛这个“马甲”的名义开设了数字货币交易账户,当时,每枚比特币尚在三位数美元内上下徘徊。
2017年,随着央行等七部委的“9.4禁令”出台,所有ICO(首次代币发行)被叫停,定性为非法融资,并关闭境内虚拟货币交易平台。蓝天格瑞崩盘爆雷,将近13万“投资”受害者,不乏大量中老年人。
就在“9.4禁令”出台时,钱志敏持加勒比海岛国“圣基茨和尼维斯”(St Kitts & Nevis)护照,化名“Yadi Zhang”辗转出逃到英国。圣基茨和尼维斯是个位于大西洋和加勒比海之间的双岛小国,人口虽然才不到5万人,却是英联邦(Commonwealth)国家。这就意味着她“买”到这个岛国的护照,就可以无需英国签证入境英国,短期居留没有问题,况且当时英国的投资移民政策相对宽松。虽然中国并不承认双重国籍,但英国和岛国都承认。而且,中英之间没有引渡条约。彼时,孟晚舟事件尚未发生,从精英层到普罗大众似乎还没特别意识到引渡条约这回事儿。
钱志敏早就设有离岸公司,并在政策重锤落下前做好了一切准备。
从公安部门发布的通报情况看,一共抓了50多人,但主犯在逃,追赃挽损工作处于进行时,返还部分款项给受害人,但仍有金额巨大的缺口。从公开报道信息看,钱志敏将非法筹集的款项转化为比特币,回溯2017年,比特币的价格大幅上涨,从年初1000美元上下,12 月达到近2万美元的峰值,一年内翻了十几倍。
2017年到英国后,钱志敏深居简出,但很快就雇了一位曾是中餐外卖员工的华人Jian Wen做她的护工、助理兼翻译,充当她的“前台”。Jian Wen开始用比特币兑换现金,购买珠宝和豪宅。在2017年秋季至2018年底期间,她曾试图在伦敦购买价值几百万甚至上千万英镑的几处豪宅。这很快就触发了英国的反洗钱(Anti-Money Laundering “AML”)调查。
2018年10月31日,英国警方首次突袭钱志敏和Jian Wen住所,见到了钱志敏却并不知道这个女人的真正角色。也就是这次突袭搜查,起获了电脑、笔记本、U盘、手机这些物品。
2021年,当英国警方解锁比特币钱包后,才弄清他们缴获了6.1万枚比特币,当时市值14.1亿英镑(约125亿元人民币),成为全球范围内,执法部门缴获的最大规模加密货币。即便有这次警方突袭和财物扣押,Jian Wen仍未停止与钱志敏的合作。2019-2020年间,她仍在帮助钱志敏将比特币兑换为现金,又在迪拜购买两处房产。2020年8月,警方对其住处做了第二次搜查并提出对钱志敏进行询问,其时钱志敏消失。
2021年5月,Jian Wen被正式逮捕。钱志敏在英国警方掌握大部分情况前再次出逃,留下了背锅侠Jian Wen。根据Jian Wen的说法,钱志敏因车祸腿有残疾。这就让她每次及时出逃显得更离奇,事先或有充足的准备。
更离奇的是,英国警方在2018年就查获了笔记本电脑、U盘、手机这些比特币的物理载体,但被扣押的比特币随后在钱包中被不明方式转移。在2020年5月30日凌晨,当时价值超过1亿英镑的4000枚比特币被转走,几天后又有近500枚比特币被抽走。据称,涉案数字钱包中最终有4500枚比特币神秘失踪。
2024年3月,经过近三年法律程序,两次审判(two trials),Jian Wen最终被判洗钱一项罪名成立,5月的量刑宣判,她获刑6年8个月。
Jian Wen请了不错的御用大律师(King’s Counsel “KC”)—Mark Harries KC做她的辩护律师,挑到了控方的疏漏,并做了可称之为“经典”的有力辩护陈词:突出离异后生活困顿的单身母亲Jian Wen沦为幕后主谋的傀儡,某种意义上也是“受害人”,而警方并未抓到主谋,拿Jian Wen当“安慰奖”。最终,2023年3月第一次审理结果是:陪审团以十几项指控不成立(no verdict,not guilty),另两项指控陪审团无法作出裁决而收场,而那十几项不成立的洗钱指控,每项的最高刑期都可以是14年监禁。经过一年后几乎是复刻的第二次重新审理,2024年3月,Jian Wen仅被定罪一项,且5月的宣判量刑也不及顶格刑期的一半。
在Jian Wen案的审理中,法庭获悉,她在移民英国之前曾在中国学习法律,与英国丈夫分居后,又继续学业,并获得了英国的法律文凭(diploma in law)和经济学学位(degree in economics)。以她这样的教育背景,对反洗钱“毫无”警觉,且试图在伦敦购买豪宅时,面对Mishcon de Reya这种英国知名律所的KYC(Know Your Client 了解你的客户)基本问题,居然莽撞应对,导致被抓。让人唏嘘之余,不知是该诟病中英的法律高等教育水分严重,还是感叹她被钱志敏深度PUA玩弄于股掌之间实际也是个受害者,抑或是人在利益熏心下利令智昏到何等地步。
但Jian Wen案在2024年的尘埃落定也许仅仅是个上半场。
2024年4月,被红色通缉的钱志敏(Yadi Zhang)伦敦落网。2014—2024,十年,从天津到伦敦,离句号却还很遥远。
2024年4月24日,在伦敦威斯敏斯特地方法院 (Westminster Magistrates Court),钱志敏明确不认罪(pleaded not guilty),亦未申请保释。英国检方对她的指控是:非法持有及转移犯罪财产 -- 均依据《2002年犯罪所得法》(Proceeds of Crime Act 2002,简称 POCA)。同时,还有一名男子(Seng Hok Ling)被一同起诉,该男子亦不认罪。这名男子的出现,也许与Jian Wen案中的很多细节相关,包括被提及的钱志敏的男友。对二人的审判被初步定于2024年10月21日至12月6日。
2024年10月21日,伦敦南华克刑事法庭(Southwark Crown Court)开庭。钱志敏以视频方式远程出庭,同案男子(Seng Hok Ling)被带入法庭现场。旁听席上若干律师和记者。通过视频图像,可以看到被羁押的钱志敏走入监室视频出庭,这个女人是否跛脚不好判断,但显然可以走路,没有坐在轮椅上。庭审并未持续太长时间就被南华克法庭的火警警报中断,所有人不得不离开法庭建筑,直到火警解除后重新返回。这次开庭并未进行实质审理,而是根据控辩双方的意见,推迟到2025年9月29日开审。
2025年9月29日,案件在南华克刑事法庭(Southwark Crown Court)开审即出现戏剧性一幕——钱志敏当庭对两项指控认罪,承认非法持有及转移犯罪财产,被当庭收监候判。次日,同案的Hok Seng Ling亦认罪,其转移犯罪财产罪名成立。
在钱志敏认罪后,关注焦点迅速从刑事审判转向追缴没收的民事程序(civil recovery)及受害者赔偿。
2025年10月15日,英国高等法院(High Court)在民事追缴程序中听取了英国检方的陈述 -- 其提议为中国“蓝天格锐”投资诈骗案受害者设立赔偿计划 (compensation scheme),该计划尚无细节, 且最终需经法院批准。
另据2025年10月中旬媒体披露,2024年4月钱志敏被捕时穿的运动裤中缝有⼀个隐藏口袋,⾥⾯装有数字设备。直到2025年9⽉刑事审判开庭前,钱志敏才交代了该设备的访问代码和加密货币钱包的密码,进而发现了额外价值6700万英镑的⽐特币和瑞波币(Ripple)。
钱志敏与Hok Seng Ling将于2025年11月10日、11日在伦敦南华克刑事法庭宣判。
案件的刑事部分尘埃即将落定,而真正的“战场”已转向英国高等法院正在进行的《犯罪所得法》(POCA)追缴与赔偿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