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志敏比特币案:英国刑事量刑、民事追缴与受害人赔偿计划全解析
2026年的英国高院审理,将决定这场持续十余年的庞氏骗局的诸多受害人的最终结局
(本文首发于财新网 18/11/2025 专栏文章)
以钱志敏为主谋的天津蓝天格锐非法集资诈骗案2017年在中国案发,她携巨额比特币潜逃英国,历经8年,终于在2025年11月11日伦敦南华克刑事法院(Southwark Crown Court)被宣判。
本案不仅刷新了英国涉加密货币洗钱案件的纪录,也势必成为典型样本:刑事程序、民事追缴、跨国受害人赔偿计划三者如何在英国司法程序架构下交织运作。
本文尝试将刑事程序、量刑逻辑、英国高院民事追缴机制及“中国受害人赔偿计划”逐层厘清,为大量关注此案的公众及专业人士提供更系统深入的理解。
1. 刑事程序与量刑:英国司法公开的实证体验
钱志敏于2025年9月29日认罪意味着什么?
钱志敏于2024年4月在英国北部约克被捕后,一再声称无罪,其英方辩护团队也持续一年多准备完整的“无罪抗辩”。
2024–2025 年间,控辩双方围绕证据的可采信性(admissibility)、资金流向、区块链追踪、数字钱包、各类跨境非法活动等等进行了大量证据交换。虽然这一切都发生在庭外,公众无从知悉,但正是中英执法机构的密切配合,使得这些证据充分呈现,才让她的“无罪抗辩”事实上难以为继。
因此,2025年9月29日,也即原定的为期12周陪审团审判的开庭首日,钱志敏“突然认罪”。
根据英国量刑指南,开庭首日认罪, 可以获得10%的量刑折扣(credit)。这意味着:钱志敏选择在最晚节点认罪,不是“悔罪”,而是权衡证据强度情况下的刑期博弈。
两天量刑听证(sentencing hearing)为何如此重要?
由于其认罪,原本为期三个月的陪审团审判(jury trial)取消,11月10日–11日的量刑听证成为公众唯一得以看到控辩双方事实陈述的场合。
在11月10日第一天的庭审中,英国检方大律师用了将近3个小时进行法庭陈词,揭示了始于2014年的蓝天格锐庞氏骗局的运作,数以十万计的投资人受害者前后投入资金400多亿元,钱在火币交易所开立账户购入比特币,2017年携币离境潜逃英国,以及在逃7年间隐匿身份、以加密货币洗钱、挥霍豪奢、收买忠诚、招募帮凶,直至最终落网的全过程,同时,详尽说明了加密货币钱包数量、不同时点比特币数量、价值变化等等。
这些事实证据不再是呈现给陪审团以便给她定罪之用,但都构成评估罪责程度(culpability)、危害程度(harm)的重要因素,从而确定量刑起点与幅度,进而权衡加重(aggravating)与减轻(mitigating)情节,考虑认罪的量刑折扣(10% credit)后作出综合量刑(totality)11年8个月。
法官的量刑评述宣读完毕,即时上线,媒体“实时发布”。
由于钱志敏和同案犯已认罪,法官也就无需就事实认定与法律适用作出详细阐释罪责判断的完整判决(judgment),通常只发布量刑评述(sentencing remarks)和量刑裁定(sentencing order)。
量刑听证前,控辩双方均需向法官提交各自的量刑意见;法官也会提前准备好量刑评述初稿。听证(hearing)的目的是给控辩双方一个公开陈述博弈的过程,Sally-Ann Hales法官做最终确认后当庭宣读最终判词。
众多媒体当庭边听边修改各自的报道文章,只等法官宣读完判词,填入刑期,点击发送,各大媒体新闻报道即时上线。
同时,法官的量刑评述也是宣读完毕就即刻上线公开发布,成为公开信息。
英国检方和警方历经六七年时间的艰苦工作迎来高光时刻,踱步南华克刑事法庭门外现场召开记者招待会。
这一幕幕呈现,也许并非中国大众熟悉的场景,却是英国司法程序(尤其是这类有公众高关注度的大案要案)的正常脚本。在AI翻译时代,所谓“信息差”几乎不存在。中文媒体上看到一些试图利用所谓“信息差”进行自我炒作者,事实上是忽视了英国司法的透明运作模式。
2. 刑事 vs 民事追缴 (civil recovery) :两个既相互关联又彼此独立的案件
本案英国的司法程序实际是有两个不同的案件,这也许是中国公众最容易混淆的问题。
刑事案件:R v Zhimin Qian & Seng Hok Ling (T20220112),旨在惩罚犯罪,被告坐牢。
这是钱志敏于2024年4月落网后英国检方启动的刑事公诉案件。由伦敦南华克刑事法院审理的加密货币洗钱案。钱和同案犯已认罪,并已宣判,洗钱刑事案件落幕。而对发生在中国境内的非法吸存/集资诈骗案,英国法院并无管辖权。钱志敏在监服刑约50%的刑期后,即可能在监外监管(on licence),届时是否会被驱逐出境、是否可能最终在中国归案,均还会有复杂的法律问题。
民事案件:The DPP v Zhimin Qian (KB-2024-003157),即POCA案件,决定比特币资产的最终归属。
这是始于2024年9月的民事案件,此案与刑事案件性质不同,是英国检方基于《2002年犯罪所得法》第五部分(Proceeds of Crime Act 2002,POCA, Part 5)向英国高等法院(High Court)提起的民事追缴程序(civil recovery proceedings)
英国POCA的核心原则是追缴非法所得。中国目前并无类似或对应英国民事追缴(civil recovery)的程序,因此,中国公众理解起来有些困难。简言之,英国《2002年犯罪所得法》的立法原理是通过追缴没收非法所得,确保犯罪资产永久脱离诈骗者掌控,以对"贪财罪犯"具有威慑作用。因为其非法所得被追缴没收的风险开始超过潜在的经济收益,有助于打击"那些不劳而获却坐拥巨额财富的负面榜样"——通过追缴(recover)其资产,向犯罪分子及公众传递"犯罪无利可图"的警示。
因此,虽然是民事程序(所以在英国高院,而非刑事法庭,且仅需“优势证据”即可,低于刑事定罪的高证据门槛),但却是英国“官方”(检方)追缴非法所得充公的程序,并非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追偿、索赔类案件。
如笔者此前文章介绍,在这一程序中,对将近13万中国受害人(投资人)而言,唯一救济途径是根据英国《2002年犯罪所得法》第281条提起权利主张,请求法院认可其合法财产基于不法分子的非法行为(诈骗)转化为其非法所得,并宣告受害人的合法权益(declare their interest),进而从可追缴的财产(recoverable assets)中予以剥离(carve out),避免被官方追缴充公。但证明链条复杂,举证门槛很高。
3. 受害人赔偿计划(compensation scheme) 如何落地
2025年10月15日,英国高院的一场临时听证中,英国检方(DPP)提出的受害者赔偿计划(compensation scheme)概念“横空出世”,被中外媒体广泛报道,也让十几万中国受害者重燃希望,翘首企盼。大众的朴素情感容易理解,然而,笔者个人观点,有些广泛“误解”或“解读”也许有必要予以澄清, 以冷静客观的视角看待这一所谓“积极”信号。
首先,由于本案已被英国执法机构查扣的加密货币价值巨大,涉及中国受害者数量庞大,完全无视中国受害人的存在和利益诉求,仅按英国法律将非法财产追缴充公(虽然按照英国法律, 理论上完全可以这样做),将面临巨大的舆论甚至政治、外交压力,英国检方和法院都需要考虑“与时俱进”的创新处理方式和方法。
但是,英国执法机构并不掌握(也无法掌握)人数庞大的中国受害人的具体信息,无法核实受害人身份、实际损失金额,以及庞氏骗局中势必存在的传销上线受害人和施害人身份重叠的现实情况等等,这些导致由英国检方(DPP)设立中国受害人赔偿计划实际是无法实施和落实的。
根据英国法律,此提议更准确的表达应是:
英国检方在案件中建议法院预留一定资产(a provision)用于未来潜在的受害人赔偿机制。
也就是说,英国检方提议法院可以在考虑受害人整体人数和实际损失的情况下,将冻结资产中的一部分(合理部分)预留给受害人赔偿计划,并根据281条款申请人最终被确认支持的情况,在考虑(扣除)前述两部分的情况下作出民事追缴裁定,进而裁定金额即可实现“充公”。
英方不会,也不可能,直接赔付中国投资人。现实中,受害人赔偿计划只能由中国官方执行,并通过清退渠道发放。
关键节点:
2025年10月30日,天津河东区蓝天格锐案清退工作组发布《蓝天格锐案未登记确认集资参与人核实确认公告》,召集前期未登记的蓝天格锐案集资参与人、已登记未确认的集资参与人在2025年10月31日至2025年12月29日的两个月期间内进行登记。这意味着,到2025年底,中国警方即可将统计出的“最终确认”的受害人人数和损失金额总数通报英国执法机构,进而,这个损失金额就可以作为英国法院预留给受害人赔偿计划的金额厘定基础。如能预留“充足”金额,理论上,金额由英国法院裁定预留后,即可由中英官方协调处理,最终用于中国官方作为清退资金发还受害人。
4. 量刑评述中揭示的关键事实:对受害人追回损失有何意义?
英国刑事案件的量刑评述中披露的事实,有助于厘清资产规模、价值变化及潜在可追缴金额。
虽然媒体报道中钱志敏的刑期、她在逃期间挥霍无度的奢靡生活和旅行、企图购入何种豪宅、梦想做利伯兰女王等等这些细节颇为吸睛,但实际上,对国内投资人追赃挽损更具现实意义的则是判词中一些事实数据。
钱志敏购入比特币成本极低。
2014年6月,钱志敏指使其“前台人物”任江涛在数字货币交易平台(火币)为自己开设账户,将投资者资金转入该账户兑换比特币。截至2017年中国警方启动调查时,已有逾7万枚比特币从火币交易所转移存储于她潜逃时携带的笔记本电脑的加密货币钱包中。虽然从量刑听证庭审中获悉,钱志敏总计购入的比特币数量高达19万余枚,几乎占比特币总量的1%,但英国司法程序中确定英方查获的加密货币总量据悉是6-7万枚的规模,以及现金、珠宝等其他财产,至于剩余12万余枚比特币的下落,则仍不得而知。
钱志敏购入比特币时,平均单枚比特币价格仅为300多英镑,意味着7万枚比特币的购买成本仅略高于2110万英镑,也就是折合人民币2亿元上下。
钱志敏抵达英国时持有的7万余枚比特币,分布于若干加密货币钱包中,价值约3.05亿英镑(折合约人民币28.6亿元)。英国警方于2018年及2024年查获并扣押钱志敏的加密货币,扣押时加密货币的总价值超过3.84亿英镑。时至今日,加密货币已然大幅升值到48亿英镑之巨(人民币约400多亿元)。
受害人能否“按升值后金额”赔付?
虽然目前追回的资产价值看似已足以偿还投资者(这也是钱志敏和她的律师声称的主要辩护理由之一),但受害人受偿显然并非这么简单。
第一,依据英国《2002年犯罪所得法》,犯罪财产,英国官方追缴没收充公,于(英国)法有据。
第二,依据英国《2002年犯罪所得法》第281条,目前似乎已有千余名中国投资人提出了权利主张,而这些投资人的诉求和主张很可能并不限于投资本金损失,而是要求比特币的升值部分。如是, 假设该等投资人初始投资本金在人民币1亿元左右,他们可能主张其投资形成了钱志敏7万多枚比特币的50%,进而对目前英国查获的全部资产价值的50%主张权利。无疑,这将是非常‘激进’的主张,几乎肯定会遭到英国检方的全力反对,英国高院是否能够支持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笔者个人观点:这种激进主张大概率不会得到支持。此外,这也很可能最终对其他未能参与到英国高院281程序中的受害人权益构成“踩踏”。
由于目前281申请人进行英国高院的诉讼程序绝大多数通过律师纯风险代理方式,且有诉讼融资方(litigation funder)的参与,这种“激进”的主张不难理解。而这种“激进”主张如果不能得到英国高院法官的支持,申请人及其代理律师是否可能退而求其次仅对投资本金损失进行主张,作为备选策略,不得而知。
2025年10月30日,天津公安河东分局发出《情况通报》,提示集资参与人:公安机关未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拟参与出庭的集资参与人提供法律指导,未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跨境追逃追赃工作,请集资参与人甄别所谓跨境追索代理,避免上当受骗。对这一《情况通报》以及目前英国高院的诉讼程序的解读和理解,显然,见仁见智。
对受害人而言,参与英国高院程序提起281条款下的权利主张,跨境维权难度和成本都不低,但有直接受偿的可能,取决于对英国司法体系的信心和期许;期待中国政府代表受害人集体进行跨境追赃挽损则是相对被动地等待资金清退,无需再做费用投入,但个人也几乎没有可控性。选择,如果有的选,十分艰难,无疑需要投资人自己的独立判断。
5. 英国希望尽快完成民事追缴:对中国受害人意味着什么?
英国检方有意迅速推进高院司法程序进展。英国高院越早作出追缴裁定,英国官方越早可以将查扣的巨额资产收缴充公,落袋为安,同时,意味着预留受害人赔偿计划的金额也能尽早确定,中国受害人越早可能得到清退资金,但笔者认为此路径下,受害人能够拿回本金实际损失已是现实的最佳结果,至于“投资回报 / 升值收益”,则几乎无实现空间。
按照目前公开信息显示,2026年初,英国高院的程序即会有实质庭审推进,这也与中国警方在2025年底完成集资参与人核实确认工作的日程进度高度契合。
6. 英国ARIS:没收资产的分配机制
英国存在一项制度设计——资产追缴奖励计划(Asset Recovery Incentivisation Scheme “ARIS”), 旨在激励并奖励侦查/调查机关、检察机关及其他相关执法机构高效开展资产追缴工作。追缴的非法资产的50%上缴英国国库,剩余50%将大致按如下原则进行分配:
通常18.75%归属调查机构(investigation),18.75%归属检察机关(prosecution),12.5%分配给英国法院与法庭服务署(courts and tribunals)。
2026年的英国高院审理,将决定这场持续十余年的庞氏骗局的诸多受害人的最终结局。
大型修罗场,一切仍未落幕。
钱志敏百亿比特币洗钱案背景和时间线
2014年,中国比特币“元年”后的第一年,一家叫蓝天格瑞的电子科技公司在天津设立,实控人就是案发后被媒体广泛报道的超级女骗子钱志敏(又名“Yadi Zhang”“花花”)。该公司在2014-2017年间以当时时髦且火热的金融科技、加密货币、智能养老、“生命环”等花哨项目推销收益率100%-300%的庞氏骗局类“投资理财”产品,实施经济诈骗,非法集资、吸收公众存款高达430亿元人民币。钱志敏从2014年6月起,就以蓝天格瑞公司法定代表人任江涛这个“马甲”的名义开设了数字货币交易账户,当时,每枚比特币尚在三位数美元内上下徘徊。
2017年,随着央行等七部委的“9.4禁令”出台,所有ICO(首次代币发行)被叫停,定性为非法融资,并关闭境内虚拟货币交易平台。蓝天格瑞崩盘爆雷,将近13万“投资”受害者,不乏大量中老年人。
就在“9.4禁令”出台时,钱志敏持加勒比海岛国“圣基茨和尼维斯”(St Kitts & Nevis)护照,化名“Yadi Zhang”辗转出逃到英国。圣基茨和尼维斯是个位于大西洋和加勒比海之间的双岛小国,人口虽然才不到5万人,却是英联邦(Commonwealth)国家。这就意味着她“买”到这个岛国的护照,就可以无需英国签证入境英国,短期居留没有问题,况且当时英国的投资移民政策相对宽松。虽然中国并不承认双重国籍,但英国和岛国都承认。而且,中英之间没有引渡条约。彼时,孟晚舟事件尚未发生,从精英层到普罗大众似乎还没特别意识到引渡条约这回事儿。
钱志敏早就设有离岸公司,并在政策重锤落下前做好了一切准备。
从公安部门发布的通报情况看,一共抓了50多人,但主犯在逃,追赃挽损工作处于进行时,返还部分款项给受害人,但仍有金额巨大的缺口。从公开报道信息看,钱志敏将非法筹集的款项转化为比特币,回溯2017年,比特币的价格大幅上涨,从年初1000美元上下,12 月达到近2万美元的峰值,一年内翻了十几倍。
2017年到英国后,钱志敏深居简出,但很快就雇了一位曾是中餐外卖员工的华人Jian Wen做她的护工、助理兼翻译,充当她的“前台”。Jian Wen开始用比特币兑换现金,购买珠宝和豪宅。在2017年秋季至2018年底期间,她曾试图在伦敦购买价值几百万甚至上千万英镑的几处豪宅。这很快就触发了英国的反洗钱(Anti-Money Laundering “AML”)调查。
2018年10月31日,英国警方首次突袭钱志敏和Jian Wen住所,见到了钱志敏却并不知道这个女人的真正角色。也就是这次突袭搜查,起获了电脑、笔记本、U盘、手机这些物品。
2021年,当英国警方解锁比特币钱包后,才弄清他们缴获了6.1万枚比特币,当时市值14.1亿英镑(约125亿元人民币),成为全球范围内,执法部门缴获的最大规模加密货币。即便有这次警方突袭和财物扣押,Jian Wen仍未停止与钱志敏的合作。2019-2020年间,她仍在帮助钱志敏将比特币兑换为现金,又在迪拜购买两处房产。2020年8月,警方对其住处做了第二次搜查并提出对钱志敏进行询问,其时钱志敏消失。
2021年5月,Jian Wen被正式逮捕。钱志敏在英国警方掌握大部分情况前再次出逃,留下了背锅侠Jian Wen。根据Jian Wen的说法,钱志敏因车祸腿有残疾。这就让她每次及时出逃显得更离奇,事先或有充足的准备。
更离奇的是,英国警方在2018年就查获了笔记本电脑、U盘、手机这些比特币的物理载体,但被扣押的比特币随后在钱包中被不明方式转移。在2020年5月30日凌晨,当时价值超过1亿英镑的4000枚比特币被转走,几天后又有近500枚比特币被抽走。据称,涉案数字钱包中最终有4500枚比特币神秘失踪。
2024年3月,经过近三年法律程序,两次审判(two trials),Jian Wen最终被判洗钱一项罪名成立,5月的量刑宣判,她获刑6年8个月。
Jian Wen请了不错的御用大律师(King’s Counsel “KC”)—Mark Harries KC做她的辩护律师,挑到了控方的疏漏,并做了可称之为“经典”的有力辩护陈词:突出离异后生活困顿的单身母亲Jian Wen沦为幕后主谋的傀儡,某种意义上也是“受害人”,而警方并未抓到主谋,拿Jian Wen当“安慰奖”。最终,2023年3月第一次审理结果是:陪审团以十几项指控不成立(no verdict,not guilty),另两项指控陪审团无法作出裁决而收场,而那十几项不成立的洗钱指控,每项的最高刑期都可以是14年监禁。经过一年后几乎是复刻的第二次重新审理,2024年3月,Jian Wen仅被定罪一项,且5月的宣判量刑也不及顶格刑期的一半。
在Jian Wen案的审理中,法庭获悉,她在移民英国之前曾在中国学习法律,与英国丈夫分居后,又继续学业,并获得了英国的法律文凭(diploma in law)和经济学学位(degree in economics)。以她这样的教育背景,对反洗钱“毫无”警觉,且试图在伦敦购买豪宅时,面对Mishcon de Reya这种英国知名律所的KYC(Know Your Client 了解你的客户)基本问题,居然莽撞应对,导致被抓。让人唏嘘之余,不知是该诟病中英的法律高等教育水分严重,还是感叹她被钱志敏深度PUA玩弄于股掌之间实际也是个受害者,抑或是人在利益熏心下利令智昏到何等地步。
但Jian Wen案在2024年的尘埃落定也许仅仅是个上半场。
2024年4月,被红色通缉的钱志敏(Yadi Zhang)伦敦落网。2014—2024,十年,从天津到伦敦,离句号却还很遥远。
2024年4月24日,在伦敦威斯敏斯特地方法院 (Westminster Magistrates Court),钱志敏明确不认罪(pleaded not guilty),亦未申请保释。英国检方对她的指控是:非法持有及转移犯罪财产 -- 均依据《2002年犯罪所得法》(Proceeds of Crime Act 2002,简称 POCA)。同时,还有一名男子(Seng Hok Ling)被一同起诉,该男子亦不认罪。这名男子的出现,也许与Jian Wen案中的很多细节相关,包括被提及的钱志敏的男友。对二人的审判被初步定于2024年10月21日至12月6日。
2024年10月21日,伦敦南华克刑事法庭(Southwark Crown Court)开庭。钱志敏以视频方式远程出庭,同案男子(Seng Hok Ling)被带入法庭现场。旁听席上若干律师和记者。通过视频图像,可以看到被羁押的钱志敏走入监室视频出庭,这个女人是否跛脚不好判断,但显然可以走路,没有坐在轮椅上。庭审并未持续太长时间就被南华克法庭的火警警报中断,所有人不得不离开法庭建筑,直到火警解除后重新返回。这次开庭并未进行实质审理,而是根据控辩双方的意见,推迟到2025年9月29日开审。
2025年9月29日,案件在南华克刑事法庭(Southwark Crown Court)开审即出现戏剧性一幕——钱志敏当庭对两项指控认罪,承认非法持有及转移犯罪财产,被当庭收监候判。次日,同案的Hok Seng Ling亦认罪,其转移犯罪财产罪名成立。
在钱志敏认罪后,关注焦点迅速从刑事审判转向追缴没收的民事程序(civil recovery)及受害者赔偿。
2025年10月15日,英国高等法院(High Court)在民事追缴程序中听取了英国检方的陈述 -- 其提议为中国“蓝天格锐”投资诈骗案受害者设立赔偿计划 (compensation scheme),该计划尚无细节, 且最终需经法院批准。
另据2025年10月中旬媒体披露,2024年4月钱志敏被捕时穿的运动裤中缝有⼀个隐藏口袋,⾥⾯装有数字设备。直到2025年9⽉刑事审判开庭前,钱志敏才交代了该设备的访问代码和加密货币钱包的密码,进而发现了额外价值6700万英镑的⽐特币和瑞波币(Ripple)。
钱志敏与Hok Seng Ling将于2025年11月10日、11日在伦敦南华克刑事法庭宣判。
案件的刑事部分尘埃即将落定,而真正的“战场”已转向英国高等法院正在进行的《犯罪所得法》(POCA)追缴与赔偿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