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法机构查获冻结的加密货币巨额资产增值,最终归属?
|ABA 国际法律部伦敦年会跨境资产追索专场回顾
published on 📅 02/10/2026
9 月 23 日,美国律师协会(ABA)国际法律部 2026 年秋季年会在伦敦金融城市长官邸(Mansion House)举行。Thornhill Legal(浚哲律师事务所) 在会上主办了题为 “Breaking the Chain: Disrupting Sophisticated Fraud Schemes Through International Asset Recovery” 的专题讨论。
本场嘉宾横跨法证调查与中英美三地实务:Forensic Risk Alliance董事、法证会计师Michael Milton,曾在英国高等法院就加密资产追踪案件出具专家证据;Peters & Peters合伙人、商业犯罪部主管Nick Vamos,曾任英国皇家检控署引渡事务主管、英国刑事司法协助中央机关负责人及驻华盛顿联络检察官,并曾作为英方代表团重要成员参与《中英刑事司法协助条约》谈判;Kobre & Kim 合伙人Nicholas Surmacz,曾任美国司法部(DOJ)刑事司欺诈处助理主管;Thornhill Legal管理合伙人杨玉华,拥有中、美、英三地执业资格, 从事跨境业务二十余年,自 2025年起在财新专栏上持续发表有关钱志敏比特币案系列文章。本场专题讨论由Thornhill Legal合伙人于杨律师主持。

从"追缴"到"分配"
美英两国手中,各握有本国历史上规模最大的一笔加密资产。2025 年 10 月,美国司法部在对柬埔寨太子集团创始人陈志提起公诉的同时,对其查扣的 12.7 万余枚比特币提起民事没收(civil forfeiture)之诉,称这是美国司法部史上最大的没收行动(太子集团及陈志否认相关指控)。在英国,与天津蓝天格锐非法集资案相关的 6.1 万余枚比特币,由英国警方于 2018 至 2021 年间陆续缴获并解锁,目前仍处于高等法院的民事追缴(civil recovery)程序之中。根据公开信息,这两笔资产都还没有分配到任何一名受害人手中。
链上追踪之后,难点在链下证据勾稽
讨论从证据说起。区块链分析能清楚显示资金和币的流向,但在这类案件里,资金往往经过多层混同:投资人把钱交给中间人,中间人汇入集团,集团转给托管方,托管方再把币转入新的钱包。每多一层,把某一笔投入与某一枚币对应起来的证据链就弱一些,最终要靠银行和交易所的链下记录补足。
在数万名受害人的规模下,更大的工作量其实不在链上。每位申请人都要核实身份,确认投入多少、已经收回多少、是否在其他程序中获得过退偿;重复申请要剔除,参与过欺诈行为的有过错人员也要识别出来。从这个角度看,大规模追索到最后更像一个数据与理赔管理项目,数据模型、核实程序和截止规则能否统一,决定了整个受害人群体能否得到相对公平的一致对待。
跨境刑事司法协助, 不同路径, 殊途异归
受害人、证据和资产分处不同国家时,跨境合作通常有两条路径:
- 请求国提出正式的司法协助请求,由被请求国代为执行;或者
- 被请求国依据请求中的信息,动用本国司法体系赋予的权力自行查扣、冻结、追缴。
英国目前对外国请求的要求,是说明有合理理由怀疑某个钱包内是犯罪所得即可,并不需要附上大量原始证据。
两条路的差别要到后期才会显现。在英国,司法协助请求中的信息原则上只能用于协助请求国,若要据此自行立案,通常需要请求国同意;而资产一旦由被请求国以本国名义没收,处置权也随之转移。专题讨论中专门比较了英美两国在这一点上的不同做法,对与会同行而言, 颇具启发。
刑事司法协助条约中的资产分享条款,赋予各国的通常是裁量权而非绝对义务。即使法律程序全部走完,钱能否回到另一国受害人手中,很大程度上仍取决于届时的国家间关系等政治因素。讨论还提到一个值得留意的现象:近年来一些国家在证据相当有限的情况下也积极查扣冻结资产,部分原因是要向国际标准制定机构表明本国在反洗钱方面有所作为,避免被列入“灰名单”。
美国模式:先没收,再返还
不同于英国《2002 年犯罪所得法》(POCA)项下s.281申请的司法实践, 美国检方和法官在这类案件中都更倾向于采用对物的民事没收(civil forfeiture):证明标准较低,推进更快,也能避免数千名申请人各自主张权利而形成大量“小型审判”。资产没收后,司法部通过行政性的没收减免程序(remission)审核受害人申请,确定名单和实际损失后按比例分配赔偿;此后再有资产追回,则追加分配。资产一经没收便成为政府控制的资金,如何处置政府有相当大的裁量空间。
讨论援引了两个有代表性的案例。美国金融史上最大的庞氏骗局麦道夫案受害人基金(Madoff Victim Fund)经十次分配,向 127 个国家的 40,930 名受害人支付了超过 43 亿美元。最终, 通过计入各渠道的赔偿统计,麦道夫案的受害人累计收回了约 93.7% 的损失。但从 2009 年麦道夫被判刑到 2024 年底最后一次分配,前后历时约15年。尼日利亚阿巴查案则代表了国家间返还的路径:美国法院 2014 年作出没收判决,泽西岛在美国上诉程序终结后执行了该判决,2020 年依据美国、尼日利亚、泽西三方协议,约 3.117 亿美元被转交尼日利亚政府,用于三个经其批准的基础设施项目;其后英国也执行了同一判决项下的另一笔资产。
中国受害人的实际处境
杨玉华律师从中国受害人的角度作了补充。她指出,大多数弱势受害人其实是沉默的群体:并非不在乎,而是缺乏相关专业知识和渠道,缺乏委托英国或美国的律师参与境外司法程序的实际能力。英国衡平法、推定信托这些概念,即便翻译成中文,对很多中文受众而言, 也很难实际理解。而境外律师的类似风险代理安排、第三方诉讼融资对案件的影响, 以及隔山隔水隔时差的一场旷日持久、艰涩复杂且昂贵的英国高院诉讼对其到底意味着什么, 大多数中国受害人处在严重信息不对称的环境下。
在她看来,多数受害人的期待也许很朴素:一个爆雷快十年的案子, 由于主犯在出逃近八年后海外落网, 且有大量巨幅升值的比特币被境外执法机关查获, “起死回生”的案子, 能通过任何有效的跨境追赃挽损途径拿回当年本金全部或大部分, 就应该是不错的结果了。但英国高院s. 281申请人群体的真正驱动力, 显然锚定的不只是本金损失, 而是加密资产的巨幅升值部分。
她还提到一个现实障碍:中国对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实行全面且严格的禁止性监管,即便加密资产最终经由国家间渠道可以返还,技术上也无法直接以比特币形式交付受害人,价格波动很大的加密资产如何在合法交易场所不巨幅扰动市场价格的情况下变现为法币后进行分配也是无法回避的现实问题。
与钱志敏案的呼应
这些观察,与杨玉华律师过去近两年间对钱志敏案的追踪一脉相承。
早在 2025 年 9 月的专栏中,她就提出,中英两国面对的是两套不同的机制:中国强调通过行政机制尝试快速对接赔偿,并通过外交层面的协商推动资产归属合法受害者;英国则通过法律制度冻结和追缴犯罪资产,受害人个体可以在法律程序中提出权利主张。本场关于资产分享受制于政治、以及美国没收后返还模式的讨论,恰好从英美两侧呈现了同一个问题的不同面貌。
在英国的民事追缴程序中,受害人可以依据POCA第 281 条申报物权性质权益。今年 5 月 22 日登记截止后,据她 7 月的专栏记录,约有八九家英国律师事务所代理合计约 1.6 万名申请人参与程序,而中国受害人总数约为 12.8 万名,参与者约占12.5%。今年 2 月,法院还为蓝天格锐公司指定了诉讼接管人,蓝天格锐公司由此也加入了这场角逐。
她在 7 月的专栏中进一步分析,英国高院对准据法事项的裁定会深刻影响本案:受害人一方主张依英国衡平法撤销投资合同、主张推定信托并追踪财产,从而以物权人身份主张对比特币资产的物权, 进而有权享有巨幅增值部分;而若适用中国法,受害人很可能被认定主要享有返还投资款的债权性请求, 而债权性请求本身无法支持s. 281权利申请, 即申请人的诉请可能被驳回。7 月初的法律适用听证结束后,法院未当庭作出裁决。一旦秋日某一天英国高院法官裁决作出, 博弈各方也很可能会提出上诉。
她同时指出,法庭之外还有十余万名没有进入英国程序的受害人。他们之所以没有参与,有的是因为信息不对称、缺乏专业知识,有的是无法判断风险收费和诉讼融资安排对自己意味着什么,也有相当一部分人更信任中国官方的追赃退赔渠道。率先进入诉讼、有律师和资金支持的少数人,能否优先分享巨幅升值,而人数更多的沉默群体是否只能等待本金层面的有限退赔——这是她在这一系列文章中关于分配正义的核心关切,也是本场讨论最后反复回到的问题。
来自现场的问题
开放提问环节,一位来自都柏林的听众提到,在麦道夫案等以往的庞氏骗局追索中,不少原始受害人早早以折扣价出售了索赔权(claim),最终拿到退赔分配款项的,往往是收购了这些索赔权的投资者。这提醒人们,“受害人收回了多少”与“原始受害人实际拿到了多少”,未必是同一个数字。另一位来自纽约的听众则介绍了特拉华州衡平法院部分集体诉讼采用的直接支付模式:对登记持有人直接分配,无需逐一申报,周期明显更短。
结语:
从当天的讨论看,加密资产的追踪、查扣和冻结似乎已经有了比较成熟的工具和先例,但分配环节的制度设计明显滞后。加密资产的升值部分应当如何判定归属和分配,整体受害人利益和公平诉求该如何保护,这两个问题在各个法域都还没有定论。就钱志敏案而言,法律适用的裁决即便作出,也只是回答了用哪一套规则来判断,每位申请人是否真正享有物权、各自能得到多少,仍在更远的后面。
本场讨论基于虚构的复合情景展开,不代表任何一位嘉宾或其所在机构的立场。
参考资料
杨玉华财新专栏
专栏主页:https://opinion.caixin.com/yangyuhua_mjxx/
钱志敏比特币案:谁有权分享百倍升值(2026 年 7 月 12 日)
https://opinion.caixin.com/2026-07-12/102463493.html
钱志敏比特币案关键进展:公司接管人正式入局,中英法律适用之争进入正面交锋(2026 年 7 月 11 日)
https://opinion.caixin.com/2026-07-11/102462962.html
Thornhill Legal 网站转载
钱志敏百亿比特币案法庭内外(2025 年 9 月)
https://www.thornhill-legal.com/multi-billion-bitcoin-case-cn/
钱志敏比特币案:英国刑事量刑、民事追缴与受害人赔偿计划全解析(2025 年 11 月)
https://www.thornhill-legal.com/multi-billion-bitcoin-case-cn4/
钱志敏比特币案:英国民事追缴程序新年首开庭(2026 年 1 月)
https://www.thornhill-legal.com/multi-billion-bitcoin-case-cn5/
美国司法部官方公告
麦道夫受害人基金第十次分配
https://www.justice.gov/opa/pr/justice-departments-10th-distribution-brings-total-provided-over-43b-nearly-full-recovery
向尼日利亚返还3.117亿美元阿巴查案资产
https://www.justice.gov/opa/pr/us-repatriates-over-3117-million-assets-nigerian-people-were-stolen-former-nigerian-dictator
太子集团陈志被起诉及约12.7万枚比特币民事没收
https://www.justice.gov/opa/pr/chairman-prince-group-indicted-operating-cambodian-forced-labor-scam-compounds-engaged
条约文本
中英刑事司法协助条约(英国条约汇编TS 10/2016)
https://assets.publishing.service.gov.uk/media/5a80923d40f0b62302694493/TS_10.2016_China_MLA_Cm_9199_WEB_Accessible.pdf
美英刑事司法协助条约(依 2003 年美欧司法协助协定修订后的文本,美国国务院)
https://www.state.gov/wp-content/uploads/2019/02/10-201.49-United-Kingdom-EU-Mutual-Legal-Assistance-Treaty.pdf












